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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罚之罚”是机智,更是尊重

王卫国
更新于: 2016年6月4日 15:42

“不罚之罚”是机智,更是尊重

唐山一中  王卫国

上周,应邀参加了“河北教育首届班主任论坛暨河北教育德育联盟成立”活动,并在会上聆听师大的蔡老师做的《寻找道德的理由与尺度——教师的专业伦理及其实现》讲座。此次听的目的,是为了接下来我讲《面朝教海,一苇可航——优秀班主任是如何“练就”的》时,能够和专家的讲座不重复、不矛盾,并能作适度的结合、延展;专家侧重理论,我着力在实践层面做些分享。在聆听蔡老师的讲座中,她引述的两个案例,给我印象很深,激我三思。

两个案例为:

其一:班里几个男生正在上自习,其中的一个男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各种信息说明手机就是在这几个人在的时候丢的。该班的班主任急忙叫来了警察,警察是这样处理的,他对大家说:“一会儿把灯关上,大家围着教室里的过道顺时针慢跑六圈,谁不小心拿了手机,就把它放在桌子上。”之后关灯,几个男生跑了六圈,之后开灯,手机就放在课桌上,“案子”破了,大家散了,一切归于平静。

其二:一位学生在化学考试时,发现试卷上有道题与做过的练习册上的题一样,就伸手到书桌中去翻那本书,恰好被监考老师发现,老师马上制止,并在其试卷的角上,写上了“作弊”两个字,之后卷子就交了。这名学生很懊悔、很恐惧,像等待“宣判”一样等待着教师的处罚。惴惴不安地等到发试卷那天,他惊奇地发现,化学老师把写有“作弊”的一角已经撕去,并在试卷上写了“82”分。这名同学倍受触动,心中充满了对化学老师的感激。以后的岁月中,他再也没有做过弊,且诚信正直,还在化工领域颇有建树。

听罢,令我思绪万千。

惩戒的最高境界乃是“不罚之罚”,自省自悟。案例一中的警察与案例二中的化学老师,他们用自己的豁达、包容,唤醒了孩子的自我教育、自我警醒。最好的教育是自我教育,让孩子从内心深处体察到了“诚实”内涵,也让他领会到了教师的期许。我们常常说:惩罚不是目的,惩罚是为了教育。而惩罚往往导致怨恨,达不到预设的教育目的,还往往事与愿违,我们的“过度”惩戒往往使受惩戒的学生在“错误”泥潭中的越陷越深。故而,我们应该慎用惩戒,真正的大师“手中无戒,心中也无戒”,他们会“妙手回春”,会让犯错者迷途知返。教育的全部奥秘,就在于点燃一个人成为好人的愿望,让他们求真向善臻美!

教育的真谛乃是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苏霍姆林斯基:教育,首先是人学。教育者最重要的是要把我们的学生看成是活生生的人,让每个学生都拥有幸福完整的精神生活。把学生看作是正在成长的人,潜力无限的人。青年人犯错误,连上帝都会原谅。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要过早、过于鲁莽,给孩子带上“小偷”“不诚信”等“帽子”,要给他们成长改正的时空。文中两个案例中:警察相信孩子们不是“盗窃”,化学老师也期待孩子能够“痛改”,这一切与其说是教育机智,倒不如说是教师对孩子们的理解,对孩子们的尊重,尊重孩子也是庄严自己。

成长的实质乃是智慧引领,自砺而前。孩子们的成长和花开一样,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教育者要学会静待花开,教育者还应该懂得教育是慢活、是心活,珍贵的东西慢长成。雅斯贝尔斯讲:教育的本质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片云推动另一片云,一个心灵唤醒另一个灵魂。用智慧启迪智慧,用人格引领人格,用情感浸润情感。教育者所能做的就是用人类精神世界中最精华的东西,充实孩子们的心灵。成长的关键除了有重要他人的引领外,就是源自内心强大的成长动力。一个人真正优秀的特质来自于内心想要变得优秀的强烈的渴望,和对生命的追求的火热的激情。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我们老师要做的就是爱、点燃、唤醒、激励,让学生们保持向上的源源不断的动力,不断超越自己,走向崇高!

                                         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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