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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学语文教师》9月刊

王新颖
分类: 关于教学
更新于: 2016年10月24日 20:42

以学为核心:语文教学的基本法则

一、和所有教学一样,语文教学应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这应是一条基本的教学法则。

学习,不一定发生在校园里、课堂上;课堂上教师在教,学会不一定在学。

孩子有学习欲望,也有学习能力。指导、帮助他们学会自己学习,是教学的核心和本质。

二、实现以学为核心的转变,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

1、历年转变的长期性、艰难性。

很多教师都是这样:他们宁愿在这个熟悉的不自由的不自由的社会里通过顺从获得安全感,也不愿意置身于那种虽然自由却不熟悉的社会情境中,不愿承担起自由带来的的人责任。

2、以学为核心的程度、水平与儿童年龄特征,与学段特点密切关系,而对这一关系我们都了解的不十分具体。

3、没有准确把握语文及其教学的特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体系还未真正形成。

4、实现以学为核心的教学转变,缺少具体的途径、方法和策略。

三、实现以学为核心的教学转变,重点是探索丰富的教学策略。

1、确立“学习者”的核心理念。

2、建立新的教学制度,实现以学为核心的教学转变,还要有制度保障。

3、转变传统教学结构。

4、设计学习活动。

5、推动学习方式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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