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喜欢上读书
读书是会传染的,也不知道是小时候身在农村接触到的书太少,还是我以前太乖巧上课从不看课外书,还是我天生就不爱读书……总之,不知道什么原因,到大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读了好少的书,大家讲的每一本书,不管是历史传记,还是文学言情,又或者哪个诗人,我都没听说过,耳根子生得很!
在大三的时候,恶心透顶了天天对着电脑上网的日子,我决定去读书,可是读什么呢,言情一直不是我所感兴趣的,历史一直是我最头疼的科目,哲学、经济这些书就更别提了。因此,翻遍整个图书馆,我都没有找到我想看的一本书。
我就是这样,一直没想法,等到有一天,我终于有了想法,却都是空洞的,无法实现的。
然后,因为面临着实习、毕业,也跟着潮流,跟着同学看职来职往。看了几期节目之后,也因为同学的花痴,我注意到了刘同,原来他还是个作家,书写的很不错,很适合我们这群年轻人看。
我也带着倾慕、带着花痴,买了刘同的书,第一次看不是学校发的书,所以我不能很清晰的判断这本书写的是好是坏,不过,当我把这本书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对我自己充满了怀疑,天啊,我居然看完了一本书!第一次看完了一本书,那种心情,有惊奇,有惊喜,有小小的满足,好多好多……可能因为还没进入职场中吧,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承认我的确没记住多少东西;但是,这本书却打开了我对书的渴望,这种渴望一发不可收拾,我依旧不知道该读什么书,但我知道,是刘同的书,或者刘同推荐的书,我都不会太讨厌,我开始了买书读书的日子。
开始工作后,仍然没有离开学校,室友是图书管理员,利用职务之便常常拿回最新到的书刊,又让我有了继续读书的理由。现在网络发达可以下载电子书,对着手机看,总之,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 现在的我依旧这样,每天下班一定要看会儿书,否则我就觉得这日子太“白开水”了。
看书,是一种享受,静心、宽心都从书中来;细腻的文字、幽默的文字,都那么让我着迷;峰回路转的情节,比电视剧情更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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