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幸福?
孙丽霞
更新于: 2017年1月4日 20:47
所谓“幸福”,就是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当个体感觉到他找到人之为人的目的,并且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在践行这一目的时,他就会有一种主观上的践行天命的愉悦,这就是幸福感。”
教师作为大众的一员,我们的教育、教学目的就是既教书又育人,我们认为所从事的职业是高尚的、是伟大的、是有意义的、是具有价值的;我们会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服务之中去;做到“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教书育人给教师带来了成就感,当看到自己夜以继日、呕心励血把学生培养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桃李满天下时,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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