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必须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齐艳玲
更新于: 2017年9月12日 16:28
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它把教学与研究有机地融为一体,是教师持续进步的基础,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是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保证。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学与课程是彼此分离的。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是按照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去教;课程游离于教学之外: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是由国家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参考资料和考试试卷是由专家或教研部门编写和提供的,教师成了教育行政部门各项规定的机械执行者,成为各种教学参考资料的简单照搬者。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同时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教师不能只成为课程实施中的执行者,教师更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为此,教师要形成强烈的课程意识和参与意识,改变以往学科本位论的观念和消极被动执行的做法;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各个层次的课程知识;教师要提高和增强课程建设能力,使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学校、在课堂实施中不断增值、不断丰富、不断完善;教师要锻炼并形成课程开发的能力,新课程越来越需要教师具有开发本土化、乡土化、校本化的课程的能力;教师要培养课程评价的能力,学会对各种教材进行评鉴,对课程实施的状况进行分析、对学生学习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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