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百年孤独》
上一次读《百年孤独》是在二十年前。那年,我20岁,看了觉得这写的是啥?乱七八糟,令人费解,要不是要考外国文学史,我真的懒得看几眼。
直到今天,再看这本书,才深刻了解到,作者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套用王安忆的一个词“惊艳”。书名叫做百年孤独,真的很贴切——孤独,人生的起点和终点。
看到丽贝卡吃土的情节,似乎有些似曾相识,因为著名作家莫言曾经套用过一个吃煤的情节。不过,他们想表现的东西不一样。人在最孤独的时候,总要给自己找点刺激,否则人会疯掉,尽管有时你看见的人疯疯癫癫的,但他没疯。布莱恩亚家族的许多成员都是这样一种状态。
但是,当一个人孤独到一动不动的时候,人才真正进入了一个疯狂的境界,就像老何塞。迷失于人类的长河中,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不知道自己到哪里去,不与家人朋友交流,倔强而孤独的立在大树下。那是一种高傲的孤独,因为世界已经与他融为一体,尽管没人会理解。而他也成了马孔多永恒的支柱和图腾。
您还没有登录,暂时不能评论。去登录
- 所有评论(2)
-
张春江准备再看一遍2017-11-24 15:30 回复
-
刘红波可能是越有内涵的东西越需要品味吧!2017-11-07 06: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