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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的合作学习

刘润清
更新于: 2016年5月9日 18:32

    合作学习是针对教学条件下学习的组织形式而言的,与之相对的是“个体学习”。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积极的互助支持、配合,特别是面对面地促进性的互动;积极承担在完成共同任务中个人的责任;期望所有学生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建立并维护小组成员之间的互相信任,有效地解决组内冲突;对于个人完成的任务进行小组加工;对共同活动的成效进行评估,寻求提高其有效性的途径。
    进入新一轮课改以来,合作学习成为中小学课堂上的一大“亮点”,越来越多的教师在教学中设计并运用了合作学习这一教学策略。众多研讨课上,上课教师均把三五个学生围成一桌,讨论甚为激烈,气氛相当活跃,教师教得高兴,学生学得有趣,课堂上出现了师生互动的可喜局面,整个课堂都“活”了起来。但是也有一些教师为了体现新课标的精神,不管实际教学内容需不需要,每节课都要用上“合作学习”,而且有的课堂上的合作学习只是形式上的,表面上的热闹,“摆花架子”、“走过场”而已,徒有其形而不具有其神,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无效合作。其现状甚是令人担忧:
    有的教师把合作学习作为一种形式,一种点缀,只用了两三分钟的时间,学生还没有真正进入学习状态,就草草收场;有的课堂气氛似乎很活跃,其实思维含金量很低;有的教师不明白自身在合作学习中的角色,这里站站,那里看看,无所事事,像一个旁观者,等待,观望;或者干脆做自己的事……
    后果:没有合作学习的实效性,学生没有充足的思考时间,思维能力得不到真正的训练和提高。教师失去了主导的地位,课堂学习质量得不到保证。
    学生不能围绕重点积极有效地讨论,争执、吵闹、不懂得倾听,谈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不会补充,不知否定。
    后果:课堂秩序混乱,教师难于驾驭,教学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教师对教学方式本身产生怀疑,进而排斥,又返回老路。
    以上现象,教师都只重视了学生参与的次数多,参与的面广,却忽略了参与的质量和效果。这些参与要么没有价值,要么空洞肤浅,要么走马观花,这种无效参与必将造成学生学习质量的少、慢、差,从而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
    合作学习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式,它能使学生互相启发,互相帮助,对不同智力水平,思维方式,认知风格的学生实现“互补”。但是使用不当,便会出现上述不良的现象。那么,如何做才能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呢?
    首先,教师要认真考察学生个性差异、能力特征,对每一个学生的学习习惯、成绩差异等因素作详细了解,然后进行合理搭配、优化组合。一般以四人一组为好,四人中配一名优秀生、两名中等生、一名后进生。优秀生任组长,以便开展组内互助和组间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本组人员的学习活动。其次,要让每个学生在小组内都能找到自己的最佳角色位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最后,教师要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细心观察学生的动态,适时进行小组成员调整。
    在合作学习时,教师要担当好参与者、引导者、促进者的角色。要深入学习小组,倾听、了解他们学习的进展情况,要揣摩他们的认知心理,体察他们的学习困难,适时地教给他们合作的技巧,组织他们讨论的要领,使他们懂得尊重和倾听,学会否定、质疑和补充,不要笼统地提醒学生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要有针对性,帮助他们将学习活动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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