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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参与权

王翠芹
更新于: 2016年5月6日 09:50

    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具有成年人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说到参与权,大多数父母怕孩子经历挫折,做事包办代替,有些事情甚至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为孩子“打理”好一切事物,但孩子却会觉得这一切都很容易。久而久之孩子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很难再感谢父母对他们所做的一切了。如果孩子习惯了被奉献,只知道索取,那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很难考虑别人的感受,很难成为一个有爱心的人。父母应该让孩子自己去争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当孩子通过一些努力获得所需的时候,他才会知道在父母的关爱和保护下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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