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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指南》,家园共育

李国秀
更新于: 2017年5月4日 10:50

践行《指南》,家园共育

《指南》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而家长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应结合《指南》精神,和家长们共同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特点,正确理解3-6岁儿童的"学习",对幼儿的发展怀有合理的期望。幼儿园和家庭都应该把自己当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双方积极主动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幼儿园与家庭的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孩子的身心发展。

家园共育多年来,我园一直依据《纲要》开展幼儿园的各项活动,现在有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使我们重新认识到幼儿教育的灵活化,《指南》根据幼儿的特点提出了更多更细致的要求,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帮助我们更科学、规范、细致、全面、深入的开展幼教工作,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幼儿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幼儿教育是一项系统教育工程,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幼儿园与家庭的密切配合,因为,教育孩子并不是哪一方能单独胜任的。《纲要》指出:幼儿园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及主动参与,协同教育,双方形成合力,方能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所以,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也是当今幼教改革的大趋势。只有家园双方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形成1+1>2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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