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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教学有效培养学生法治精神

季颖红
分类: 教学研讨
更新于: 2020年8月12日 12:24

法治精神的培养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重要目标,如何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呢?

其一,明确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教育的定位是作为公民素养的法治教育。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是一种公民素养教育,而非法律专业教育,因此,法律观念与法律态度的培养就是第一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是第二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也明确指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如何才能落实好作为公民素养的法治教育呢?低段要重视规则教育(前法律教育),低年段的法治教育更多体现为规则教育,为今后的法治教育打好基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就明确指出,“小学低年级(1-2年级):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

到了中年段就应该逐步开始在生活情境中渗透法律条文,在这些情境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比如,三年级上册的第6课“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中是在一位学生失学的生活情境中,融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样融入方式就实现了法律条文与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学生不再是脱离具体的生活来学习抽象的法律,而是基于现实生活的真实需求而进行的法律教育,这种法律教育更容易唤起学生在生活中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并履行自己法律义务的动机,从而实现法治精神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有效培养的学生的法治精神,在教学中也要从学生真实的生活情境和需求出发,实现法治精神的培养。

其二,将宪法精神和公民意识的培养与过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准公共生活”结合起来。法治精神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就是宪法精神和公民意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呢?《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因此,在教学中要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准公共生活”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比如,二年级上册教材“班级生活有规则”一课中,就将公民意识渗透于班级生活中,对于学生而言,虽然他们还不是为成年,无法过严格意义的公共生活,但是学校生活场域中的这些“准公共生活”场域却可以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再比如,三年级教材中是将公民意识与学校生活和社区生活结合起来的。比如,在三年级上册第6课“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中,就引导学生关注学校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力所能及地解决这些问题;在三年级下册第5课“我的家在这里”中,则是引导学生关注社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力所能及地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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