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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学而》学习笔记之三——学问的外延:仁义礼智信

高启山
分类: 读书心得
更新于: 2016年1月23日 09:31

《论语·学而》学习笔记之三——学问的外延:仁义礼智信

高启山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网上有几种观点:

之一、“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之二、以尊重贤人的心取代喜好美色的心;之三、要像喜好美色一样地尊重贤人;之四、要以恭敬的神色态度与贤人相处;之五、丈夫与妻子相处时,要尊敬她的贤德胜过喜好她的美貌。事父母能竭其力:侍奉父母则要尽心尽力。事君能致其身:侍奉君主能尽忠职守。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和朋友交往要诚实信用。虽曰未学:这样的人如果还自谦没学过什么东西。吾必谓之学矣:我还是认为他算是有学过的人了。如果以整句而言,因事父母指父子关系;事君指君臣关系;与朋友交指朋友关系;这三者皆为人际关系,而贤贤易色的第四种解释,丈夫与妻子相处,则为夫妇关系,亦属人际关系。所以小弟以为此种解法较为合宜。

钱穆老先生对“贤贤易色”的注释是,前一个贤为动词,羡慕喜欢、尊敬;后一个为名词:有才的的人。四字专指夫妇一伦言,谓为夫者能敬妻之贤德而略其色貌。

致其身:致,送达义。致其身,如致命、致廪饩,谓纳身于职守。事父母能竭其力为孝,事君能致其身为忠。四句分言夫妇、父子、君臣、朋友四伦。  虽曰未学:其人或自谦未学,我必谓之既学矣。

人们综合多种解释,将此句翻译为:与妻子相处时,要尊敬她的贤德胜过喜好她的美貌;侍奉父母则要尽心尽力事;侍奉君主能尽忠职守;和朋友交往要诚实信用,这样的人如果自谦没学过什么东西,我还是认为他算是有学过的人了。

南怀谨先生对这段话,有他自己个性化的看法:

他认为,贤贤易色,第一个贤是假借字,作动词用,第二个贤指的是贤人,有道德、有学问的人;易色,解释为丢掉女人(太太、女友等),贤贤易色,就是遇到贤人,对他肃然起敬,连自己爱恋的老婆、女友都丢掉(就是顾不上了),去向贤人学习,所谓的求贤若渴。

“事君,能致其身”中的“君”,一般人认为是“君主”,南怀谨先生认为:这个“君”字并不一定指君主,而应该指所有你认为感情好、乐于为他所事情、答应为他所事情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既然你答应了为人家做事,就一定要守信用,尽全力为人家做成功。这里面有“忠、信、义”的要求。

这段话主要是讲,看到好的人,肃然起敬积极向他学习,在家里竭尽全力对父母对他人;在外面,竭尽全力对朋友、对社会、对国家,没有私心。

这里面,先生还把“易色”解做“态度发生变化”,即,看到好的人对他便肃然起敬。不过,这样解释,显然有些不通顺了。 我个人不同意南怀谨先生“改变态度、肃然起敬” 的解释,我还是倾向于“丢掉”,注定积极向有道德学问的人学习,不过这里的丢掉可以换成“忘掉”。2005年读论语的时候,有了这样的思考。今天再读,结合钱穆先生的解释,我倒是更倾向“四层次”了——夫妻、父母、君主领导、朋友兄弟,人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去做“仁”,。如何做“仁”?“弟子入则孝,出则第,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前面讲这些,是角度;这里讲与“夫妻、父母、君主、朋友”,当如何做——如何行“仁”爱。

这是对待他人做事的规矩。

类似的观点,为什么说法不一致?前文,是孔子给学生讲,这里是“子夏”的说法,在老师的基础上有所发挥,具体化。

有次我想到了“子夏”是“可复”的,能够举一反三,能够从老师的角度去做发挥,去思考时间。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国学入门解释为:

君子如果不厚重,就会失去威严;如果努力向学则不会固执蔽陋;行事必须以忠信为主;假若发现朋友的某些修为超过自己时,应要加倍努力迎头赶上,以达无友不如己者之境界;万一真有过错的话,则不能怕改正,应有勇气来改过。

钱穆老先生的解释:

不重则不威:重,厚重。威,威严。人不厚重,则失威严,不为人敬。

学则不固:此句有两解。一,固者坚固义,人不厚重,则所学不能固守勿失,承上文言。一,固者固陋义,人能向学,斯不固陋,四字自成一句。今按:本章五句分指五事,似当从后解。若依前解,当云学而不固,或虽学不固,始是。

主忠信:此亦有两解。一,行事以忠信为主。一,主,亲义。如人作客,以其所投遇之家为主。与下文友字对照,谓当亲忠信之人。今按:当从前解。后解乃偶然事,分量与其他四事不相称。

无友不如己者:无,通毋,禁止辞。与不如己者为友,无益有损。或说:人若各求胜己者为友,则胜于我者亦将不与我为友,是不然。师友皆所以辅仁进德,故择友如择师,必择其胜我者。能具此心,自知见贤思齐,择善固执,虚己向学,谦恭自守,贤者亦必乐与我友矣。或说:此如字,当作似字解。胜己者上于己,不如己者下于己,如己者似己,与己相齐。窃谓此章决非教人计量所友之高下优劣,而定择交之条件。孔子之教,多直指人心。苟我心常能见人之胜己而友之,即易得友,又能获友道之益。人有喜与不如己者为友之心,此则大可戒。说《论语》者多异解,学者当自知审择,从异解中善求胜义,则见识自可日进。

过则勿惮改:惮,畏难义。过则当勇改,不可畏难苟安。

【白话试译】

先生说:“一个君子,不厚重,便不威严。能向学,可不固陋。行事当以忠信为主。莫和不如己的人交友。有了过失,不要怕改。”

南怀谨先生把“重”和“无友不如己者”理解为“自重”和“尊重”。“无友不如己者”理解为“任何人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比自己强的地方”。

因此,孔子的这段话应该解释为:作为君子,如果不能自重没有威严,努力学习就不会孤陋寡闻、固守偏执;行事要讲究忠信;要尊重别人,积极学习别人的长处;如果自己发现了错误。应该用于成仁、积极改正,不要害怕因此损坏了自己的威严。

这样的解释是针对一部分人为了维持自己的威严,而不肯承认别人自己强,有了错误也不肯改正,而是坚持错误的状况而做出的。很有他的道理。

南环谨先生从做人的对人、对己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意思和这段话的主题相对很明确、很集中了。这比较符合现代人思考的方式;同时,对现代人“做人做事”,有很积极的意义。

“怕别人比自己强”、“承认别人比自己强”,这是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一种是狭隘,一种是豁达!

综合几家的观点,我这样理解:人应该自重才有威望,才会受人尊敬;这样的话(我倾向于承接上文),我们的学问才会坚固;与人交应该以“中心为主”,要尊重别人,成人别人是有长处的,不是谁也不如自己(而不是不和不如自己的人打交道做朋友,要不然,“三人行必有我师”便不在成立),自己有了错误不要紧,不要机会改过(承认自己是有不足的,这是客观的态度。结合这句话,“无友不如己者”解释为“没有不如自己的人”,就解释的通了)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这句话,一般人从对逝去父母的孝道来理解。认为,对逝去的先人能够慎重厚葬表示孝道并且对先人长久地怀念、祭奠,社会风俗道德就会好起来。

这里面,对逝去先人的“孝”是社会丰富道德的基础。由对逝去先人的孝,而推及对整个社会的爱,对先人孝的长久,对别人的爱也不会减少。每个人都这样,社会风气,就会好起来。

钱穆老先生的解释:慎终:终,指丧礼言。死者去不复返,抑且益去益远。若送死之礼有所不尽,将无可追悔,故当慎。

追远:远,指祭礼言。死者去我日远,能时时追思之不忘,而后始有祭礼。生人相处,易杂功利计较心,而人与人间所应有之深情厚意,常掩抑不易见。惟对死者,始是仅有情意,更无报酬,乃益见其情意之深厚。故丧祭之礼能尽其哀与诚,可以激发人心,使人道民德日趋于敦厚。

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张死后有灵魂之存在,然极重葬祭之礼,因此乃生死之间一种纯真情之表现,即孔子所谓之仁心与仁道。孔门常以教孝导达人类之仁心。葬祭之礼,乃孝道之最后表现。对死者能尽我之真情,在死者似无实利可得,在生者亦无酬报可期,其事超于功利计较之外,乃更见其情意之真。明知其人已死,而不忍以死人待之,此即孟子所谓“不忍之心”。于死者尚所不忍,其于生人可知。故儒者就理智言,虽不肯定人死有鬼,而从人类心情深处立教,则慎终追远,确有其不可已。曾子此章,亦孔门重仁道之一端也。

南怀谨先生不这样看。他认为:

“慎终追远”中的“终”是结果,远是原因,从因果关系来分析这句话。做每件事情够有自己的原因。他认为,这句话理解为“要想有好的结果,不如有好的开始”,开始要非常慎重。如果是善因,最终的结果一定会好,如果当初的原因不善,那么,最后的结果一定会不好。

大家都能这样做,做事的时候都有好的动机,这样,社会风俗道德就会好起来。

南怀谨先生这样解释,使曾子在这里的话,有简短总结的意味。如果把这段话与全文联系起来,这里面突然将追念死者先人,有些讲不通的意味。而且,我读着南怀瑾先生的观点,我倒是搞不清楚了:祭祀先人,怀念死去的先人,这本应该是人之常情,这是好的民风之因吗?

慎重的对待(处理)先人逝世的问题,怀念自己的祖先(真诚地祭祀),这样,民风民德就会好起来?为什么?

我突然想起了列宁的话:“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我想到了我们是从哪里来的——父精母血,这是天大的恩德,我们怎么能够忘记这恩德呢?父母死了,我们做祭奠,为的就是纪念这份恩德,亲戚朋友都来祭祀,就是为了纪念这份恩德,“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死去后,人们更多地是想念他(她)的好处,恩德,以后,常常“追远”,总在内心表达着对先人恩德的感动。整个社会的人都这样做,大家都是感恩的人,自然民德民风就好了起来。

不管解释的对不对,倒是自己能够从逻辑上讲的通顺了,也能过关系自己也理顺清楚了——如何做“仁”,这是具体的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方法(这与中国那个时期讲究“礼”有重要关系的)


【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

这段话,卫军翰这样解释:

子禽问子贡说:我们的老师每到一个国家,一定能听闻到这个国家的国政,这到底是我们的老师自己去四处打听而求得的?还是人家主动告诉他的呢?子贡回答说:我们的老师是靠他的温和、良善、恭敬、节制、谦让五种美德得来的,就算是我们的老师是去求得的,这种求法应该也是和别人的求法有所不同的吧。

这章的意义应该是子贡解释孔子因其温和、良善、恭敬、节制、谦让而得以用一种与别人不同的方法得到他国的国政的讯息。

——钱穆老先生也这样解释:子禽问子贡道:“我们夫子每到一国,必预闻其国之政事,这是有心求到的呢?还是人家自愿给他的呢?”子贡说:“我们夫子是把温和、良善、恭庄、节制、谦让五者之心得来的(这句话这样解释,是打印问题吗?不通顺啊)。我们夫子之求,总该是异乎别人家的求法吧!”

我读起来,觉得这样的解释是有些费解的:孔子了解其他国家的“政文”的目的是什么呢?孔子了解这些,与孔子的“温良恭俭让”是什么关系?

南环谨先生的解释与卫军翰则有很大差异:

首先是子禽的问话:老师到各地都能够打听到各个国家的政闻,他了解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喂!子贡!我问你,我们这位老师,到了每一个国家,都要打听人家的政治,他是想官做,还是想提供人家一点什么意见,使这些国家富强起来?”这里,南怀谨写出了一个“目的”。

而子贡的话,让人感到不解:他说:“我们的老师是温、良、恭、俭、让以得之的。老弟,夫子不是像你们这一般思想,对于一件事情总把人家推开,自己抢过来干的。他是谦让给人家,实在推不开了,才勉强出来自己做的。假如你认为老师是为了求官做,也恐怕与一般人的求官、求职、求功名的路线两样吧?”

卫军翰的解释

在一般能够解释的通——怎么得到的?靠的是温良恭俭让。

而南怀谨先生的解释,则有些问题。

子禽的问话还能理解,子贡地回答就不太明白了:温良恭俭让,就是把事情让给别人来做?什么样的事情?

那么,“闻”这里作何解?钱穆老先生解释为“预闻”——“ 我們夫子每到一國,必預聞其國之政事。”

倒是看了杨树达的《疏证》有些释怀:夫子“温良恭俭让”,这样的人,人们会附庸,主动跟你交流,所以,“即使是夫子自己想主动打听”,别人也会主动跟他说。

不过,这样理解起来,这段话想强调“温良恭俭让”是孔子的美德,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子禽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仅仅是说子禽这孩子啥都不明白?对孔子的行为有些看不惯?以此作为“引子”,如果是,就比较麻烦。网上搜索一下“子禽”的资料,发现子禽是个好学的人。那么,这里对安排“子禽问”便很好解释了:他看到孔子到了那个国家都非常清楚这个国家的正事,便很惊讶,于是问子贡。如果是,那么“闻”是“听说、打听”还是什么?南怀瑾说“打听”,钱穆先生说“预闻”,预闻,“参与其实并得知内情”。我想,这里的“闻”应该是“很清楚”的意思吧(网上象形字典,“闻”的引申义“传闻”。

如果是这样,南怀瑾先生的解释就真的有些“歪解”了——这里应该是强调“孔子的德行使得孔子能够很好地了解”这个地方的政事,人们是希望、乐意亲近有德行的人的。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 】

从字面来理解:

父亲在世时,对于家中事务,作儿子的并未拥有决定权,所以只能观察其志向,是否能继承父亲的抱负;父亲过世之后,因为家中事务的决定权已转移到儿子身上,因此就可以直接观察其行为,是否能持续父亲的事业。如果能持续三年,都不违背父亲的规范,那就可以称为孝子了。

军翰认为,这段话理解得有些机械,他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父亲平日不好的言行,应引以为鉴借,提醒自己勿再与父亲犯类似的错误;对于父亲正确的言行,则应终身奉守不渝。如此自然能够在自己日常言行当中,时时缅怀追思父亲,也就能算是孝子了;更进一步,倘若人人皆能作到此一地步,人类社会必能加快迈向良善完美之境界。】

他作出的解释比传统的字面解释拓展了一步。而南环谨先生有他自己独特的看法:

他说:[ “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

他的看法,主要是言行一致的问题,这样的话,就不存在“是否要继承父亲的错误”的问题了。言行一致、情感一致,这有什么不妥呢?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按照字面理解,会得出很多看起来矛盾的思考。卫军翰给出了三种解释:

1.礼的功用是以能让人们和顺相处最为贵重,上古圣王之道也就美在这和顺之上。可是如果不论大小事情都一律依循着和顺来进行,那也会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因为只知道和顺的可贵,就一昧地拿它来作行事的准则,而不用礼来为之作适当的限制,那也正是这行不通之处啊。试举一例:小叔及嫂子之间相处,固然应以和为贵,但亦应注意男女之间应有之礼节;不应一昧地以和为贵,而不去注意避免一些过于亲密的言行举止。

这种解法于此章本身的文句间并不产生冲突,而且也言之成理:礼的目的是和,但是和也一定要依于礼,才是合义(宜)之和。由此可知礼与义关系相当密切。事实上礼就是义外在的表现,义所藉之表现的也正是礼。

2.礼的功用是以能在人们中间发挥中和的效果最为贵重,上古圣王之道也就美在这能致中和的礼之上,不论大小事情都一律依循着这能致中和的礼来进行。可是这样也还是会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因为只知道中和的可贵,就一昧地追寻中和有时亦会矫枉过正,这时如还不用礼来把它矫正回来,那也正是这行不通之处啊。

此解的问题在于:既已经依循着这能致中和的礼来进行大小事情,似乎不太可能会发生矫枉过正的情形,而需另外拿个其它的礼来矫正它了。如果真会如此的话,原本那个能致中和的礼应该就还有不足之处,并不宜以致中和的礼来称之。反倒是那个后来用以矫正的礼,在这种状况之下更能致中和,应该一开始就拿他来作为致中和的礼,才符合以致中和的礼来进行大小事情的原则。故此解虽表面上言之成理,实则尚有矛盾之处。

3. 礼的功用是以能在人群中间发挥调和的效果最为贵重,上古圣王之道也就美在这能含有和的礼之上,不论大小事情都一律依循着这含有和的礼来进行。可是也会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因为只知道和的可贵,就一昧地拿它来作行事的准则,而不用礼来为之作适当的限制,也就行不通了。

既已经依循着这含有和的礼来进行大小事情了,那又为何还会一昧地拿和来作行事的准则,而不用礼来为之作适当的限制呢?若依此解则原句自知和而和以下似乎是多余且矛盾的。

在卫军翰看来,第一种解释是比较说得过去的。

从上面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在解读古文的时候,你对某一个字义的理解、对字与字之间关系的理解的不同,会导致对争端华、整篇文章理解的不同。

南怀谨把这段话看作为“无所适从的礼仪”。

他认为,这段话讲得是做学问的态度。其实,也是对礼的态度。

礼,就是礼貌、礼仪。讲究“礼”,首先是态度上、人品上讲究礼貌,然后是在行为上恰当地讲究礼仪。他认为,论语上的“礼”是人们的行为方式的准则、规则。以这些规则;来保障社会的秩序。“礼”的作用是“中和”往大里说是和平。人与人之间交往,会出现偏差,纠正这个偏差,就要靠“礼”。这个“礼”到现在就是法律、社会道德规范。“礼”的作用就是调整均衡。

他认为,这里的先王并不是指”过去的皇帝,而是指传统文化,列祖列宗。这和卫军翰所说的“上古之道”是相吻合的。斯为美——最了不起的。

按照南怀瑾的分析,这段话前半部分应该解释为:

“礼”的作用,就是为了调整偏差,达到中和,保持稳定和和平。这是我们的列祖列宗文化中最感到自豪的。无论大小事情,都应该按照“礼”的要求来处理。

他认为:后面的句子的意思,是“矫枉过正”的意思。

该什么时候讲究礼貌就什么时候讲究礼貌,应该和时宜,讲究分寸,这也就是“和”。什么事情过分了,就得“矫正”,过度了不行,矫枉过正,就得在矫正回来,保持“中和”。

显然,南怀谨和卫军翰的解释又有所不同了。第一是理解方面,第二是断句方面。

卫军翰把“大小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放在了一起;而南怀谨则把“大小由之”放在了前面,与后面“有所不行”分开,卫军翰断句三部分,南怀谨断句为两部分

钱穆先生说:有子说: “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处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处。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礼来作节限,也就行不通了。

读到这里,自己总算有了点感悟:礼的作用,制定什么样的礼,怎么用“礼”。关于“和”,我还是更赞同杨树达先生的解释:《说文》云:和;调也,调味也。乐调谓之和,味调谓之,事之调适者谓之和,其义一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这段话,卫军翰解释为:

有子说:与人邀约,如果其邀约的内容能与义相近,那所约的话,就是可以实践的;恭敬如果能和礼节的要求相近,就不会因此而受到屈辱;所亲近的如果都是应当亲近之人,那也就是值得尊崇的人了。

读这样的解释,我产生了一个思考:为什么把“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解释为“与人邀约,如果其邀约的内容能与义相近,那所约的话,就是可以实践的”,这里的“信”指的是什么呢?

钱穆先生说:言可复也:与人有约而求能信,当求所约之近于义,俾可践守。复,反复,即践守所言义。  远耻辱也:恭敬亦须合礼,否则易近于耻辱。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犹依。宗,犹主。谓所依不失为可亲之人,则缓急可恃,亦可亲为宗主。或说:因,姻之省文。宗者,亲之若同宗。外亲无异于一本之亲。今按:前解通说,后解专指,今从前解。

本章言与人交际,当慎始,而后可以善终。亦见道有先后高下之别。信与恭皆美德,然当近义合礼。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择其可亲。

【白话试译】有子说:“与人约而求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南怀谨在解读这部分的时候,没有作整段话的综合解释,他主要分析了“义、恭、礼”,好像“信”已经解释了。

他的原文如下:[“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为什么中国文化提倡“仁、义、礼、智、信”?“信”有什么好处?为什么教人建立“信”?因“信近于义”,义者相宜也。这“义”字上表现了中西文化的不同。我们要注意“仁义”两字,“仁”字,凡是博爱、慈爱都叫“仁”,世界各国文化,都有“仁”的同义字;但中国的“义”字,英文、法文、德文,任何一国文字中都没有同义的字。只有中国文化中才有的。这个“义”字,有两个解释,儒家孔门的解释讲:“义者宜也”。恰到好处谓之宜,就是礼的中和作用,如“时宜”就是这个意思。另外一个解释,就是墨子的精神——“侠义”,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中国人有这个性格,为朋友可以卖命,我们中国人这种性格,有时候比儒家的影响还要大,为了朋友,认为这条命该送给你,没有关系,帮你的忙给了你,其他民族也有这种精神,可是没有这种定义。我们有这种文化,而且过去中下层社会普遍存在。这很重要,尤其一个国家在变乱的时候更明显,在抗战期间就看到,老百姓为国家民族牺牲的精神,非常伟大,就是中国文化的表现。有人说这是儒家孔孟思想影响的,并不尽然,其实是《三国演义》等等几部小说教出来的。所以中华民族能够有忠义之气,这是我们民族的特性,特别的长处,所以我们负责教育的,要留意这类问题。

这里“信近于义”的“义”,与墨子的“义”字,有相同之处。人为什么守信?答应的话,一定做到。所以我们历史上有著名“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论语》中的子路也是这样的人。“言可复也”,守信的人,不可讲空话,因为“言可复也”,讲了话必须恢复。什么是“恢复”?就是讲了的话要“兑现”。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礼貌的当中要恭敬。所谓恭,就是内心对事情的庄重认真,并不是看见人敬礼就是恭;虽然不敬礼,当朋友有困难的时候,那种无限关心的神态,不说出来就知道。所以人恭敬不恭敬,表面态度虽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内心的事。因此恭敬就是礼。人与人为什么要恭敬?“远耻辱也”,免得招来无谓的耻辱。“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就是动机,中国文化:亲亲、仁民、爱物。“因不失其亲”,意思是人绝对无私是做不到的。(这个问题,将来会讨论到,中国文化中两个观念是由道家出来的,一个是大公无私,一个是绝对自私,两种极端思想,对我们而言都做不到的。而儒家则主张有限的自私。)举个例子,如果大家没有衣服穿,我弄到了一件,先给我的父亲穿,父亲穿了给我穿,等自己多一件时,再给别人穿。助人的心行,由近而远,渐渐扩及他人。“亦可宗”,像这个样子,也可以宗仰。]

两个人都没对“信近于义”给出合理的、让我明白的解释(主要是我的古文基础太差)。我读了他们的解释,知明白了:人应该守信用,讲究忠义,懂得礼节,恭敬他人,亲近应该亲近的人。

那么,“信近于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查了一些资料,总算有些粗浅的体会:

信,还是应该解做“信用”“诚信”。义,“义理”,忠义的要求。

信近于义,指的是(答应人家的事情)只要符合义理、忠义的要求,就要守信用。换句话说,就是答应人家的事情,首先要符合义理、忠义的要求,这样就要守信用,——言可复也——一定要做到。这里的义,包括了南怀谨所说的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时宜、礼”,第二层是义气、忠义。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分析,都可以顺理成章地推论下来:答应的事情,要符合“时宜、礼”,要守信用,要一定做到;答应的事情,符合“忠义”的要求,一定要守信用,要做到,否则就不讲信用、不忠不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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